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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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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管理
 文章内容    
多媒体教室教学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是我校举办学术活动、进行日常教学的重要场所,安装在其中的多媒体设备均为贵重仪器,为了确保教学设备的完好,保证正常教学和学术活动的顺利进行,经学校领导批准,特制定多媒体教室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1、多媒体教室只限于安排需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活动。课件指的是:计算机多媒体课件、演示软件、实物、光盘等。课件必须在多媒体教室主管部门登记并提交课件备份存档,不能提交备份的如实物等须特别说明,以便日后教学资料管理和工作检查。

2、任课老师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必须持有多媒体教室上岗证;必须按规定提前提交课时申请表单,且教学计划已被纳入多媒体教室排课计划之中,杜绝随意调课、换课或无排课计划使用多媒体教室。

3、多媒体教室中所用课件、磁带、影像带等均由老师自己负责保管,离开多媒体教室发生丢失管理员概不负责,管理员只保证多媒体教室设备安全使用。

4、课内纪律由各任课老师负责管理,凡出现下述情况将追究老师责任:学生拆卸或移位多媒体教室内设备或进行有害设备安全的操作以及吃东西、随地丢垃圾等。如各任课老师不履行管理职责,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将有权直接介入管理,但对由此引起的教学中断事故概不负责。

5、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多媒体教室教学日志工作,且有权对影响教学的重大设备事故直接向校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反映。

6、多媒体教室使用结束后任课老师必须负责学生退场且完成所用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课后多媒体教室交接工作须教室内完成。

7、对违反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规定,违反多媒体教室教学管理条例的老师,管理员有权通过系现教管理部门向教务处上报,并由教务处做出处理,情况恶劣时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任课老师使用多媒体教室。

8、管理员对多媒体教室设备故障负有不可推卸的现场维修责任,必须随叫随到,老师有权监督并对管理员提出合理的教学服务要求。任课老师对管理员的测评将作为期末管理员的主要考核指标。

 


发布日期: 200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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