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系学校重要教学场所,维护机房设备正常工作是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前提。为配合学校设备管理维护工作,各专业任课老师在使用机房进行教学活动时必须遵守计算机机房教学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如下:
1、要求使用计算机机房进行教学活动的任课老师必须取得机房教学上岗证。
2、要求使用机房进行教学活动必须提前按正规流程申请课时,教学活动被纳入机房排课计划后方使用机房,杜绝随意调课、换课或无排课计划使用机房。
3、计划内课时按标准保证使用,计划外课时执行有偿使用管理制度。
4、各任课老师在申请机房课时时务必在申请单上详细注明教学软件环境要求,软件环境构造由机房专业管理员负责,任课老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属教学需要须事先向管理员申请且说明理由,在不影响其他课程教学的情况下由机房管理人员进行操作。
5、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学生作业、教师课件等均由老师自己携带移动硬盘或向机房管理员申请服务器空间进行存储管理,管理员对机房内任何滞留的有关的教学的数据、文件的丢失情况概不负责,机房管理员只保证设备安全使用。
6、各专业任课老师必须在课前提前去机房管理办公室凭机票或刷卡办理开课手续,老师必须先于学生进入机房做课前教学准备,学生必须在老师进场后方可步入机房,无论老师还是学生进机房一律穿鞋套。
7、课内纪律由各任课老师负责管理,凡出现下述情况将追究老师责任:学生拆卸机房内设备部件、移位计算机、进行有害设备安全的操作以及吃东西、玩游戏等。如各任课老师不履行管理职责,机房管理人员将有权直接介入管理,但对由此引起的教学中断事故概不负责。
8、任课教师必须做好机房教学日志工作,且有权对影响教学的重大设备事故直接向校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反映。
9、机房使用结束后任课老师必须负责学生退场工作且完成所用机器的安全检查工作。课后机房交接工作易在机房内完成。
10、对违反操作规定,违反机房教学管理条例的老师,机房管理员有权通过系现教管理部门向教务处上报,并由教务处作出处理,情况恶劣时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任课老师使用机房。
11、机房管理员对机房设备故障负有不可推卸的现场维修责任,必须随叫随到,老师有权监督并对管理员提出合理的教学服务要求。任课老师对管理员的测评将作为期末管理员的主要考核指标。